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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区一物业未及时劝阻电动车违规停放行为被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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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汉资江城小区发现违法停放电动车。

近期,湖南大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益阳分公司未对城镇居民住宅区内的疏散通道停放电动车的行为进行劝阻,被益阳市消防救援支队资阳区消防救援大队依法立案处罚。

此前,资阳区消防救援大队联合多部门深入辖区住宅小区开展监督检查,集中整治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行为,资阳区消防救援大队对资阳区五一东路大汉资江城小区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小区有多个楼栋和单元存在电动车违法停放行为,小区物业公司未及时劝阻、制止或报告,违反了《湖南省城镇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若干规定》第五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资阳区消防救援大队根据《湖南省城镇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若干规定》第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执法人员责令物业公司改正,并下达了《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给予湖南大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益阳分公司警告的行政处罚。

在执法人员的教育下,物业公司认识到了错误,立即联系车主,将违规停放的电动车移至安全区域,并表示将加强对小区业主电动车违规停放和充电行为的管理。

来源:益阳市消防救援支队

编辑:岳敬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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