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现场。
近日,益阳市赫山区一群众因在高层住宅建筑公共门厅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并充电,被益阳市消防救援支队赫山区消防救援大队依法警告。
益阳市赫山区消防救援大队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在开展专项检查时,发现益阳市赫山区梓山苑小区8栋1单元公共门厅有居民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并充电。益阳市赫山区消防救援大队消防监督执法人员现场填写了《消防监督检查记录》,根据《湖南省城镇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若干规定》第十二条的规定,依法对该小区业主段某某进行了当场警告并责令其改正。
段某某经益阳市赫山区消防救援大队当场警告后,改正了违规停放电动车的消防违法行为。同时表示将认真吸取教训,认真学习消防法规。
来源:益阳市消防救援支队
编辑:岳敬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