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益阳1月29日讯(通讯员 王鹏)桃江县高桥镇一男子利用支付宝、微信分别盗刷两位朋友的钱财,面对民警的讯问,该男子竟称未拿现金不犯法。
2017年下半年,在桃江县高桥镇经营砂石厂的胡某资金短缺,因不熟悉网络操作,请朋友陈某(男,现年29岁)帮忙到网上借款。陈某慷慨答应,为其在网上申请了7万余元的贷款,也由此知道了胡某的银行卡号和支付宝账户、密码。2018年12月14日,陈某手头紧,当即登录胡某的支付宝,分数次转出资金2865元。
尝到甜头的陈某又打起了朋友叶某的主意。12月24日,沉迷网络赌博输钱的他想起曾借手机给朋友叶某登录过微信,并知晓其账户、密码,当即从微信中转出资金15000元。25日,叶某得悉自己现金被盗刷后找陈某帮忙,陈某为其找回微信密码,但隐瞒了犯罪事实。此外,陈某还曾贩卖公民身份信息16次,非法牟利5600元。
作为“净网行动”中又一起典型案例,桃江警方高度重视,高桥派出所接到报警后,在县局相关部门的协助下展开深入调查。2019年1月25日,陈某落网。面对民警的讯问,陈某竟辩称没有拿人家的现金,这不违法。据悉,2018年9月,陈某因损坏公私财物被判拘役,当前还在缓刑期。
目前,陈某因涉嫌盗窃及盗卖公民个人信息已被依法刑拘,该案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来源:红网
作者:王鹏
编辑:刘慧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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