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益阳7月17日讯 日前,记者从市政府了解到,《益阳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暂行)》(以下简称《细则》)从7月17日起正式实施,将益阳网约车经营及服务行为纳入监管。该《细则》对在益阳范围内进行网约车经营服务的平台公司、车辆及驾驶员的资质作出了具体要求,驾驶员在从事网约车营运时需携带营运证及从业资格证。
近年来,网约车作为一种便捷的出行方式,逐渐成为市民短途出行的首选。然而,在为市民提供便捷出行的同时,由于对从事网约车的车辆性能、驾驶人资质等情况缺乏有效管理,给司乘人员带来了一定的安全隐患。记者从市交通运输局了解到,益阳早在2016年开始着手将网约车纳入职能部门监管的前期准备工作,并于今年5月面向各级政府、单位和企业以及社会公众,公开征集益阳网约车实施细则意见和建议。经过两年的筹备和修订后,最终出台此《细则》。
《细则》对从事网约车经营服务的车辆及驾驶员的资质作出了具体要求。其中,需要申请网约车驾驶员证的驾驶员应具有本市户籍或者居住证,取得相应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三年以上驾驶经历,以及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暴力犯罪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
根据《细则》规定,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需为益阳市行政区域的7座及以下乘用车,车辆使用性质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车辆轴距达到2650毫米以上或车辆购置的计税价格在10万元以上;新能源车辆纯电驱动状态下续航里程不低于250公里。除此之外,网约车在行驶里程达到60万千米时需强制报废,未达到60万千米但使用年限达到8年的车辆,需退出网约车经营。
同时,细则还提出网约车驾驶员在提供营运服务时需携带营运证及从业资格证、按照乘客要求的路线行驶、不得变相多收乘车费用等要求。市交通运输局工作人员表示,《细则》的出台对规范我市网约车经营服务行为、保障网约车经营安全和乘客合法权益将起到重要作用。
来源:益阳日报
作者:冷涛 郭达伟
编辑:张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