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肉类产品专项整治行动。
红网时刻益阳3月16日讯(通讯员 樊启晗)为扎实做好《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实施前期衔接和后续落实工作,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和舌尖上的安全。自3月15日起,南县明山头镇市监所将联合司法所、派出所、综治办、执法大队等多部门开展肉类产品专项整治行动。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当天,执法人员深入各集贸市场对“生鲜灯”进行检查,对经营主体所售肉类产品的品质进行鉴定,明确要求销售肉类产品时,不得使用对肉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设施,不得售卖不符合规定、对人体具有不良影响的肉类产品。同时,工作人员也向商家发放了《明山头镇销售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生鲜灯”提醒告诫书》,解读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截至目前,共检查农贸市场2处,肉铺29家,发放宣传资料、《告诫书》100余份。下一步,明山头镇将以生猪、肉牛、肉羊、肉鸡为重点,采取监督检查、明察暗访、抽检检测等方式,深入推进专项行动走深走实,落实食品安全监管主体责任,提振广大消费者消费信心。
来源:时刻新闻
作者:樊启晗
编辑:田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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