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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起!益阳施行生活垃圾分类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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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会现场。

红网时刻益阳3月1日讯(记者 刘慧婷)3月1日,益阳举行《益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为规范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改善城乡环境,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益阳市开展了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立法工作,《益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3月1日(即今天)起实施。

生活垃圾分类事关千家万户,《益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的制定和实施,为益阳市依法推动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提供了法治保障,标志着益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迈入法治化、规范化的新阶段。出台该《条例》是益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的需要,是提升益阳城乡管理水平和社会文明水平的需要,是全面推进益阳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需要。

为确保《益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得到有效实施,司法行政部门将扎实开展普法宣传,切实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着力强化执法联动,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切实依法履行职责。

该《条例》共计六章三十条,分为总则,源头减量,分类投放、分类收集,运输与处置,法律责任和附则,按照“分步推进”的原则确定实施范围,按照“更严更细”的要求规范重点环节,按照“科学合理”的原则设置罚款处罚,按照“双向激励”的要求制定刚性约束和正面鼓励措施。

在行政处罚上如何针对不同的违法行为设定合理的处罚额度上,有关部门将采用依法设定、“教育为主、处罚为辅”、不重复规定上位法规定处罚情形和服务抵罚款的原则。设定了四种违法情形的行政处罚,即:不按规定投放生活垃圾且拒不改正的,对违法单位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并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不按要求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点和收集容器且拒不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不保持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容器清洁完好及周边环境整洁且拒不改正的,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未取得特许经营权从事餐厨垃圾收运处置且拒不改正的,对违法单位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值得一提的是,根据《益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的要求,全市将施行城乡一体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市农业农村局将严格按照《益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的要求,会同市住建局、市供销合作社等有关部门,持续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投放与处置,配备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设备,将选择赫山区衡龙桥镇华林村、资阳区沙头镇华兴村、安化县冷市镇文昌村、桃江县鲊埠回族乡南京湾村、沅江市琼湖街道小河咀村、南县南洲镇南洲村、大通湖区金盆镇大东口村、益阳高新区谢林港镇清溪村等8个行政村,作为全市第一批实行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区域。

附:益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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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时刻新闻

作者:刘慧婷

编辑:岳敬然

本文为益阳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yiyang.rednet.cn/content/646747/83/1239067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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