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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害人害己 找人顶包罪上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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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逃逸者与顶包者双双落网。

红网时刻益阳11月23日讯(通讯员 张兴 谢业 记者 单仕平)近日,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成功侦破一起酒驾引起的交通肇事案,抓获违法嫌疑人黄某(男,30岁,厂窖镇人)和黄某新(男,30岁,厂窖镇人)。

11月19日17时44分,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到报警称:厂窖镇西洲村路段发生一起三车相撞的交通事故。接警后,交警大队二中队值班民警立即赶往事故现场,经勘查与现场询问,牌照为湘HV**29的小型轿车沿南县X003线由南向北行驶至厂窖镇西洲村路段时,在超越前车的过程中与对向驶来的小型轿车相撞,造成三车受损,一人死亡。事故现场,民警发现牌照为湘HV**29的轿车驾驶员并不在现场,事故发生地无监控设备,且发生时并无群众看见。民警立即查询相关信息,并与车主黄某取得联系,黄某称自己并没有驾驶该车,该车借给了其堂哥黄某新。

被民警传唤至事故现场的黄某新满口承认是自己开车驾驶湘HV**29小型轿车造成的交通事故。在进一步的详细询问中,民警发现黄某新对事故发生经过表述前后矛盾,这立即引起了办案民警的怀疑。于是,办案民警耐心给黄某新宣传法律法规,黄某新最终承认了其为堂弟黄某顶包的情况。民警迅速传唤黄某到达事故现场,黄某到达现场后拒不承认其是肇事驾驶员。细心民警发现黄某口中隐约有一股酒气,便对其进行酒精呼吸测试,结果为38mg/100mg。随即,黄某被口头传唤至交警大队二中队,接受进一步调查。

在茅草街派出所的协助下,经过多方举证和法律宣传,民警终于攻破了黄某的心理防线,黄某如实交代了其违法事实。原来,事故发生后,自知饮酒驾驶机动车的黄某想逃避法律责任,慌忙逃离事故现场后打电话叫住在事故现场附近的堂哥过来为其顶罪,并互换衣服,伪造成黄某新为肇事司机的假象。目前,黄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依法刑事拘留,黄某新因提供虚假证言,妨碍执行公务被依法行政拘留3日,罚款200元。

来源:红网益阳站

作者:张兴 谢业 单仕平

编辑:张俊

本文为益阳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yiyang.rednet.cn/content/2018/11/23/93489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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