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汪某缴纳5万元执行款。
红网时刻益阳8月23日讯(通讯员 张倩 记者 单仕平)8月20日晚,赫山法院执行干警接到举报线索,称发现被执行人汪某踪迹。核实后,该院执行局迅速展开部署,组织执行干警赶往汪某住处。
当晚19时45分,执行干警一行4人到达汪某住所,敲门之后,汪某的妻子隔着窗户前来查看,执行干警向其出示工作证表明来意,其妻称汪某出去打牌不在家中,拒绝开门。一番交涉后,汪某妻子才慢慢拉开卷闸门。
汪某的家为一幢自建三层楼房,装修精美,现代化家具齐全,前坪还停着一辆家用小轿车。据此,执行干警初步判断,汪某应当具备一定还款能力。执行干警进屋后并未发现汪某踪迹,但此时屋外传来的急促建议改成: “来得急促” 错别字系统标注响亮的狗吠声引起了他们的注意。年轻干警李鹏胆大心细,不放过任何一个角落,走到顶楼,竟发现打着赤膊的汪某趴在房顶瓦片上,原来汪某的妻子磨蹭半天是给汪某制造躲藏时间。
“你们不能抓我,我只是个担保人,我就不下去”,汪某见被发现,耍起了无赖。执行干警巧施良计将汪某从屋顶上带下来,并告知汪某,“作为共同借款人,你应当依照法院生效判决承担偿还责任。如有异议,应当在判决生效之前向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因汪某拒不配合执行,且未按时归还欠款,执行干警经批准对汪某采取了拘留措施。
拘留所一夜煎熬,汪某内心惶恐。第二天一大早,汪某急忙联系执行法官,称愿意还钱。鉴于汪某认错态度良好,执行法官提前对汪某解除了拘留措施。
8月21日上午10点,重获自由的汪某将5万元执行款交至执行法官手中,并与申请执行人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
来源:红网益阳站
作者:张倩 单仕平
编辑:张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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