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益阳1月15日讯(通讯员 李宇飞)为守好岁末年初烟花爆竹“安全关”,安化县公安局从2024年11月12日至2025年2月28日,在全县开展烟花爆竹公共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全县涉烟花爆竹案件共立行政案件42起,行政拘留28人,行政罚款3人。
查获非法储存各类烟花爆竹。
2024年12月3日,民警接到群众举报称,烟溪镇江某某家存储有大量烟花爆竹。民警出警后查实,为牟取利益,江某某在未取得储存烟花爆竹资质的情况下,在自家猪圈内非法储存各类烟花爆竹共计450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之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江某某行政拘留7日。
查获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车辆。
2024年12月14日晚,黎某某在未取得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的情况下,驾驶一辆载有77箱烟花的福田牌汽车从桃江县石牛镇来到安化县东坪镇泥埠桥社区大吉烟花门店卸货,在卸货过程中,被公安机关查获。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黎某某罚款一万元。
警方提醒:每一次绚烂绽放的背后,都潜藏安全风险。春节前后期间,请大家自觉遵守《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拒绝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拒绝非法生产、运输、存储、寄递、销售、携带烟花爆竹规定,切勿心存侥幸,不要触犯法律红线!
来源:时刻新闻
作者:李宇飞
编辑:岳敬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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