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湖交警酒驾查处现场。
红网时刻益阳11月8日讯(通讯员 曹晓艺 王玉洁)11月5日晚,大通湖交警大队在省道307设卡开展酒驾夜查行动。晚7时许,驾驶人刘某骑行一辆两轮摩托车途经卡点,被执勤民警拦停并对其进行酒精呼吸检测,检测酒精值为47mg/100ml,涉嫌酒驾。
正在其懊恼不已时,刘某转身看到晚上同桌吃酒的郑某:“哎哟,你怎么也被抓呢?”更戏剧的是这边刘某和郑某两个人的处罚手续还没有办完,又见一个熟悉的身影—赵某跟着交警走过来,两人连忙上前打招呼。交警见状,问道:“你们都认识?”哥仨不好意思地告诉交警他们三个刚才就是同桌喝的酒。
原来郑某、刘某、赵某三人系好朋友,当日受邀在在金盆一种养专业户家帮工。晚上,老板为感谢哥仨,请他们吃饭喝酒。饭后三人思量着金盆镇地处偏远农村,而且夜色已深,应该不会有交警查酒驾,于是抱着侥幸的心理酒后驾驶摩托车回家。谁知半路就遇到交警,三人对此懊悔不已。
据悉,赵某、郑某酒精检测值均在60-70mg/ml之间,将分别被处以2000元罚款,记驾驶证12分,暂扣驾照 12个月;刘某涉嫌二次酒驾,将被处以15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行政拘留3天。
来源:时刻新闻
作者:曹晓艺 王玉洁
编辑:岳敬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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