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某接受警方讯问。
红网时刻益阳5月9日讯(通讯员 胡卫红 胡依诺 秦滔)发生交通事故后,肇事驾驶员非但不救助伤者,反而逃之夭夭,在仓惶逃逸的过程中又发生交通事故,并再次选择逃逸。近日,在桃江县灰山港镇就发生了这样一起接连两次肇事逃逸的案件。
5月2日20时28分许,灰山港镇周家潭村发生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一辆小车在撞上正在路边行走的一位女士后,驾驶员趁着夜色逃离了事发现场。
接到桃江县公安局指挥中心的出警指令后,桃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四中队中队长石刚立即带领办案民警赶赴事发现场进行勘察调查,并从现场提取到了一个疑似肇事车辆的反光镜。“我们在返回途中,又接到县局指挥中心另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的出警指令。因为事故发生在同一条道路上,且时间存在连续性,我们初步推断,肇事车有可能是同一辆车。”石刚分析道。
随后,办案民警通过询问两起事故的当事人,并调阅沿线视频监控,确定牌号为湘HCN***的白色越野车就是这两起逃逸案的肇事车辆,这也印证了民警之前的推断。按照见车见人的要求,当晚23时40分许,办案民警电话联系车主丁某,要求其到交警队接受调查。“丁某在电话里承认,自己开车撞了人又撞了车,但因为喝了酒,加上逃逸,所以,他拒绝到交警队来接受调查。”办案民警丁胜乾说。
5月3日中午1时许,在获悉并确认违法行为人丁某已经回到自己家中后,办案民警迅速赶到丁某家中将其抓获,并在其家中找到了肇事车辆。通过比对,确认该车就是肇事车辆,证据确凿。
丁某因交通肇事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将受到驾驶证记6分,罚款2000元,并处行政拘留的处罚。5月8日下午,丁某被桃江县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
“现在我很后悔,我想通过我的这个事告诫大家,一定要守纪守法,不能酒驾,不能有侥幸心理去逃逸,一旦发生什么事情,要积极面对。”面对因肇事逃逸造成的后果,丁某十分悔恨地说。
来源:时刻新闻
作者:胡卫红 胡依诺 秦滔
编辑:岳敬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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