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某某已被行政拘留。
红网时刻益阳1月15日讯(通讯员 朱琳 郭琼)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局、县局“守护银城2024”专项行动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消除各类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连日来,安化交警全面强化路面巡查力度,严打各类交通安全违法犯罪,从源头预防和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持续保障全县道路交通形势平稳有序。
2024年1月13日,安化交警联合清塘铺镇派出所在前乡片开展交通安全整治行动时,查处1起非法运输危险物质案件,抓获违法人员1名,现场查获非法运输危险物质的汽车1辆。经询问,违法行为人邹某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从安化县高明乡驿头铺村出发,在宁乡市某液化气站内托运了四瓶液化气,在其未取得危险品运输许可、也未取得相应从业资格、且车内也未安装任何安全防护设置的情况下返回安化县高明乡,行驶至驿头铺村雷门桥路段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
邹某某对其利用私家车装载液化气罐非法运输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之规定,依法对邹某某实施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当前,邹某某已拘留入所。
来源:时刻新闻
作者:朱琳 郭琼
编辑:岳敬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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