疏散通道上停放的电动自行。
近期,湖南天健城市服务有限公司沅江分公司未及时对城镇居民住宅区内疏散通道上停放的电动自行车进行劝阻,被沅江市消防救援大队依法立案处罚。
此前,沅江市消防救援大队对“沅江市新时代小区电动摩托车占用消防通道,物业没有进行任何的消防演练和向小区业主宣传消防知识,请相关部门核实处理”的举报投诉进行现场核实时,发现该小区20栋负一层电动自行车占用疏散通道,湖南天健城市服务有限公司沅江分公司未及时进行劝阻,涉嫌违反了《湖南省城镇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若干规定》第五条第(五)项之规定。大队依法填写了《消防监督检查记录》,并下达了《责令立即改正通知书》,对该单位进行了立案查处。根据《湖南省城镇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若干规定》第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依法给予湖南天健城市服务有限公司沅江分公司警告的行政处罚。
该单位当日签收了《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存在的火灾隐患已整改到位。该单位负责人表示将认真吸取教训,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小区的消防安全管理力度,提升抗御火灾事故的能力。
来源:益阳市消防救援支队
编辑:岳敬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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