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被移送公安机关。
红网时刻益阳8月16日讯(通讯员 袁静 习支生)8月16日深夜1时许,资阳区新桥河镇南岳庙村人鲁某军,伙同另一人驾船到桃花江镇半边山村资江河段国家级黄颡鱼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内,利用电鱼设备进行电打鱼活动,被正在开展日常巡查的桃江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的执法人员发现,当执法人员驾驶的执法船靠近他们时,两名电鱼人弃船逃窜,鲁某军被执法人员现场抓获。
经检查,执法人员在现场查获当事人驾驶的木船一艘、电鱼用锂电池一个、逆变器一台、抄网一个、电线两根,渔获物9.630公斤。执法人员对现场进行了拍照取证,将上述相关物品进行了异地保存。
当晚,桃江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对该案进行立案调查。1时40分至4时15分,办案人员对鲁某军进行了询问调查,鲁某军对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并交代另一名当事人叫胡某国,系他同村村民。
因鲁某军的违法行为符合移送司法机关的条件,8月16日上午,桃江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将鲁某军移送桃江县公安局,并敦促胡某国尽快投案自首。
目前,该案件正由公安机关进一步办理中。
来源:时刻新闻
作者:袁静 习支生
编辑:岳敬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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