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益阳7月12日讯(通讯员 秦滔)“自己家里有台面包车,想着到乡里走个亲戚,回来顺便拉点货...... 能从轻处罚啵,我们晓得错了...... 哎!现在后悔都没有用!”面对执法民警,驾驶员胡某的妻子带着明显底气不足的语气恳求,但后来也没有再“坚持”。
2024年7月12日上午9时许,桃江男子胡某为图方便,驾驶一台厢式货车搭载其家人从县城到乡下走亲戚。当车行驶到国道536线浮邱山乡路段时,被正在该路段执勤的交警二中队民警发现,为消除这一隐患,执勤民警迅速驾驶警车跟上该车,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将该车劝停。民警在安全地带将货箱内的人员劝下,一数,货箱内竟然坐4个人,其中一名大人,一名儿童和两名少年。民警当即对驾驶员胡某及乘客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要求胡某安排其家人转乘正规客运车辆。
之后,民警依法对驾驶员胡某的违法行为处以驾驶证记3分,罚款1000元的处罚。胡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表示一定吸取教训,文明守法驾车。
来源:时刻新闻
作者:秦滔
编辑:岳敬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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