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被立案处罚。
近日,安化县一群众因在高层民用建筑疏散楼梯间违规停放电动车,拒不改正,被益阳市消防救援支队安化县消防救援大队依法立案处罚。
安化县消防救援大队消防监督执法人员进行专项整治集中夜查时,发现安化县一小区疏散楼梯间有居民违规停放电动车,大队依法下发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之后,安化县消防救援大队消防监督员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发现该小区业主刘某在楼梯间违规停放电动车,拒不改正,违反了《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安化县消防救援大队现场依法填写了《消防监督检查记录》,并依法对刘某进行立案查处。经调查取证和处罚告知等程序后,安化县消防救援大队根据《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七项的规定,依法给予刘某罚款人民币陆佰伍拾元整的行政处罚。
刘某已执行行政处罚决定。同时,刘某表示将认真吸取教训,认真学习消防法规。
来源:益阳市消防救援支队
编辑:岳敬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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