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益阳11月20日讯(通讯员 徐再琼)“退还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到益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建设工程项目竣工的会签意见时,现在只需提供凭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主部门出具的《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同时实现了即时办理,该局想企业之所想,急企业之所急。”湖南明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负责人感慨地说。
在办理农民工保证金退还手续过程中,发现一些建设项目由于历史原因,不能提供竣工验收备案资料,农民工保障金无法办理交付使用的完工证明导致农民工保证金无法退还。同时,办理退还农民工金还需3个月班组工资发放明细、证明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公告或公示等申请材料,资料繁多。
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优化办理流程,提升服务效率,益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有关政策文件规定,通过调研,结合在建筑施工企业退还农民工保证金的工作实际,印发了《关于优化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工程建设项目行政主管部门审核事项的通知》,明确规定,施工总承包单位完成施工合同约定工程量后,即认可该建设项目完工,申请单位仅凭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主部门出具的《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即可申请办理,对原规定的其他相关资料一律简化,实行即时受理、即时办结。
新规定的出台,及时解决了建筑施工企业在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同时简化了建筑施工企业退还申请资料,极大地方便企业申请办理退还事项,切实提高了政务服务效率。据了解,新的规定实行以来,申报资料减少86%,办理采取即时办结的方式,解决按原规定不能办理的历史遗留问题项目12个,得到了广大建筑业企业的高度肯定和社会的一致好评。
来源:时刻新闻
作者:徐再琼
编辑:唐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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