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财政局工作人员在电子卖场向小微企业下单。
红网时刻益阳11月28日讯(通讯员 徐景佳)“感谢区财政局在政府采购时选择我们小微企业,让我们在资阳良好的营商环境中得以健康发展。”近日,资阳区龙辉广告负责人符笛表示。
近年来,资阳区财政局积极响应上级部署要求,立足以优化营商环境为出发点,在电子卖场直购时选择小微企业作为供应商。
按照《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文件精神,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也可通过在金融机构办理电子增信取得对应信用星级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和电子卖场交易,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采购人、代理机构不得将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注册地、本地分公司作为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和评分项。资格条件应属于履行合同必须的条件,包括特定的专业资格或者技术资格、设备设施、业绩情况、专业人才及其管理能力等。涉及政府采购政策支持的创新产品采购的,不得提出同类业务合同、生产台数、使用时长等业绩要求。
预算200万元以下的货物、服务项目和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应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电子卖场直购适宜由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提供的,应面向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直购。
来源:时刻新闻
作者:徐景佳
编辑:岳敬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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