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人员在某农资门店执法检查。
红网时刻 通讯员 臧亮 益阳报道
良好的营商环境,是市场主体成长发展的沃土。为积极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益阳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系统始终坚持柔性执法,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取得良好实效。
今年初在益阳市开展春季农资打假暨交叉执法行动中,执法人员在某农资门店执法检查时,发现当事人门店内摆放的苏科糯1801玉米种子,其包装上标注的适宜种植区域未包含湖南省。当事人涉嫌对应当审定未经审定的农作物品种进行推广、销售,经执法人员查实,当事人违法所得仅300余元,通过案件审理委员会集体讨论,鉴于当事人是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对当事人作出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
今年以来,益阳市共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115份,办理不予处罚案件7起,充分体现了人性化执法、柔性执法,达到了执法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近三年来,通过制定《农业行政处罚流程图》《关于印发音像记录事项清单的通知》《益阳市农业领域涉企柔性执法“四张清单”》等文件进一步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全面推进益阳市农业领域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来源:时刻新闻
作者:臧亮
编辑:岳敬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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