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4月17日益阳讯(记者 赵佳妮 通讯员 冷涛)近日,益阳市公安局交管支队赫山大队桥南中队在十洲路与青年路交叉路口开展酒醉驾专项整治行动,查获一起再次饮酒驾驶机动车案件。执法过程中,民警严格依法办案,对当事人家属的说情行为当场予以拒绝,坚守公正执法底线。
当晚19时25分,驾驶人龚某驾驶白色小型轿车行驶至该路段时,因神情慌张、行为异常被执勤民警拦停检查。民警在初步询问中发现,龚某言语支吾,身上散发明显酒味,存在酒后驾驶嫌疑。经酒精呼气检测,龚某体内酒精含量为54mg/100mL,已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认定标准。
经系统核查,龚某曾于2013年4月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处罚,此次属于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当事人家属找到执勤民警,以咨询事宜为由试图说情,请求从轻处理。民警当场明确拒绝,并向其说明,交警执法全程使用执法记录仪录音录像,全程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任何违规说情、干扰执法的行为均不被允许。
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对龚某作出行政拘留7日、罚款15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益阳市公安局交管支队赫山大队桥南中队中队长陈浩明表示,二次酒驾漠视交通法律法规,严重危害道路交通安全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交警部门将持续保持严查严管态势,坚决依法查处各类酒驾醉驾违法行为。
交警部门提醒:酒驾、醉驾属于严重交通违法,二次酒驾性质更为恶劣,法律后果更为严重。公安交警始终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对各类说情、干扰执法行为坚决抵制、依法处理。广大驾驶人应引以为戒,自觉抵制酒后驾驶,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共同维护安全、有序、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
来源:红网
作者:赵佳妮 冷涛
编辑:岳敬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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