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在勘查事故现场。
红网时刻益阳11月8日讯(通讯员 秦滔 杨浩坤)面对民警地询问和反复宣讲法律政策,11月5日凌晨2时许,焦某华最终承认了自己在11月4日晚上交通肇事逃逸的违法事实。
时间回到11月4日晚上18时33分,桃江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马迹塘中队值班民警接到群众报警称,在国道207线桃江县武潭镇龙拱滩村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名60多岁的老人受伤,肇事车辆当场逃逸。民警赶到事故现场后,通过详细地勘查调查,基本掌握了事故发生的时间,以及老人未戴安全头盔驾驶电动三轮车逆向行驶等情况。民警还了解到,老人因手臂粉碎性骨折、头部及全身多处挫伤已被送往医院治疗,生命体征平稳。
为快速侦破该案,民警以掌握的线索为切入点,通过调取监控视频信息,对事故前后15分钟内行径事故路段的车辆逐一开展排查。22时许,民警锁定牌号湘JAT***轻型栏板货车为肇事嫌疑车辆。随后,民警通过车辆信息拨打车主焦某华的电话时,发现号码为空号,之后通过关联信息联系上了其女儿,并要求焦某华连人带车一道来交警队接受进一步调查。晚上23时许,焦某华在其家属的陪同下来到交警队。民警对其所驾驶的湘JAT***轻型栏板货车进行了仔细勘查,发现车辆货箱右侧中部、右后挡泥板都有撞击痕迹,其货箱内还留有对方电动三轮车的玻璃碎片。
面对铁一般的证据,焦某华一开始矢口否认、百般狡辩,后在民警和其家属反复宣讲法律政策和做思想工作下,焦某华最终承认了自己驾车发生交通事故,因自己之前酒驾被查,驾驶证还处于暂扣状态,同时也害怕遭到伤者家属的责难,于是抱着侥幸心理“一逃了之”!
目前,办案民警还在就该案做进一步调查取证工作。
来源:时刻新闻
作者:秦滔 杨浩坤
编辑:岳敬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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