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和工商部门工作人员在清点、扣押涉案物品。
抓捕现场。
红网时刻益阳10月13日讯(通讯员 康固生)近日,沅江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成功破获1起销售假冒注册商品案,抓获犯罪嫌疑人邹某等4人。
2021年12月24日,经侦大队接到报警称:在沅江市杨泗桥社区某租赁房内有人制作贩卖国内某品牌酒。接报警后,经侦大队迅速组织警力赶赴现场,将该造假窝点一举捣毁,同时开展后续调查。经缜密侦查发现,自2020年9月以来,犯罪嫌疑人邹某(男,湖北省孝昌县人)先后雇请秦某(男,武汉市人)、杨某(男,武汉市人)等人在湖南省株洲市非法制售假冒的某品牌酒。邹某联系好买家后,由李某某(男,河南省林州市人)通过某物流公司,以其快递员职务之便,以发快递货到付款的方式,将邹某等人制作的某品牌假酒送至买家。2021年5月,邹某将该团伙转移至湖南省沅江市。李某某也从株洲市来到沅江市某物流公司当快递员,并继续帮助邹某以快递的方式销售其制作的假酒。2021年12月,邹某又安排秦某到沅江市某物流公司当快递员,帮助其销售假冒某品牌注册商标的白酒。
在该起销售假冒注册商品案中,邹某等人有严密的分工合作,由邹某负责统筹指挥、找买家和把交易的快递资料发给秦某、李某某等,再由秦、李等人负责将假冒的某品牌酒以快递的方式发送到买家进行销售,而杨某等人则负责在租赁的房子里,用从贵州购买的低端白酒等进行简单勾兑,直接灌装到某品牌酒的瓶子里,贴上某品牌酒的标签。
自2021年12月至今,邹某、秦某、李某某、杨某等人陆续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在案件侦办过程中,该大队副大队长刘伍、段玮、王志带领民、辅警在制假窝点及团伙成员出没地,经长时间昼夜蹲守获取了案件重要信息,再通过分析研判,循线追踪,精准锁定,成功将邹某等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办案民警在邹某等人的制假窝点里,当场查获假冒的某品牌酒共174瓶、假冒标志、包装箱等若干。公安机关现查明,邹某自2020年9月至2022年1月,以秦某、李某某等人的快递工号从某物流公司非法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某品牌酒价值数千万元。
经审讯,邹某、秦某、李某某、杨某等人对非法制作贩卖某品牌酒的涉嫌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邹某、秦某、李某某、杨某等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
来源:时刻新闻
作者:康固生
编辑:田伶
本文链接:https://yiyang.rednet.cn/m/content/2022/10/13/1193214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