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2022年“3.15”之际,益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例和侵犯消费者权益十大典型案例予以公布。益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红网益阳站推出关注3.15栏目以此唤起全社会对保护消费者权益的重视和关注,增强广大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共同营造和谐的消费环境。
侵权案例九
南县公安局侦办“3·30”销售伪劣产品案
2021年3月15日,南县公安局侦办的“3·30”销售伪劣产品案又一名犯罪嫌疑人丁某落网。法院审理查明,河南籍陈某伟参考茅台酒外包装进行设计,冒用贵州省仁怀市茅台镇某酒业有限公司的厂名、厂址,生产“贵州茅台镇商务接待酒”和“贵州茅台镇飞天商务酒”。2017年3月初至3月30日期间,河南籍付某涛明知上述白酒为假冒产品,仍以40元/件的价格购进5000件,并以45元/件的价格转卖给河南籍王某民。王某民在明知购进的上述白酒系假冒产品的情况下,聘请犯罪嫌疑人丁某等人在湖南省南县、临澧县、慈利县、湖北省当阳县等地以“一张连号百元人民币钞票兑换一件酒”的方式销售该假冒白酒,数量达1093件,销售金额109300元,从中获利6万余元。经检测,上述假冒白酒的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浓香型白酒》(GB/T10781.1—2006)的要求,属不合格白酒。
这起案件,公安机关连续侦办近5年。截至目前,已起诉5人,其中4人被依法判刑并处罚金。
图片来源:网络
相关链接:
关注3.15丨南县查处某饭店向消费者收取或变相收取餐位费案①
关注3.15丨资阳查处某小吃店用虚假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交易案③
来源:红网
作者:红网综合
编辑:邹君
本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链接。
本文链接:https://yiyang.rednet.cn/m/content/2022/03/17/1102018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