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行为人被执行拘留。
红网时刻益阳2月22日讯(通讯员 秦滔)出了交通事故后不救助伤者,不保护现场,也不报警,反而躲山中、藏桥洞,想方设法逃避责任。近日,桃江一名男子就“上演”了这样一出戏码,不过结局并没有他想象的那么“完美”。
2月19日晚上20时许,桃江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马迹塘中队接到群众报警称,在国道207线武潭镇梅紫山庄路段,一名老人被一台小车撞倒后受伤,肇事车辆已经逃逸。接到报警后,值班民警迅速驱车赶赴现场勘察、调查、提取物证,同时走访目击证人、询问事故伤者,第一时间调取沿途监控视频,积极寻找破案线索。通过细致排查,综合当前掌握的有效线索,办案民警于案发1小时后锁定牌号为桂K30***的小型普通客车有肇事嫌疑,之后通过人员信息比对,确认该车驾驶员杨某为肇事者。民警立刻通过电话要求其到交警中队接受调查。
根据杨某在电话中交代的情况,办案民警于当晚23时40许在桃江县二中旁一个修理厂的地坪中起获肇事车辆。肇事车辆找到了,但杨某却以各种借口推脱不来交警中队接受调查。2月20日上午9时许,迫于巨大的压力,杨某最终还是选择到马迹塘交警中队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2月19日晚上交通肇事逃逸的违法事实。他告诉民警,出事后,他先是躲在路边的山中,后来又跑到桥洞里藏了起来一直到天亮。原本想着能“躲”过去,但最终难逃法网。
2月21日,杨某因交通肇事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被桃江县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15日。此外,杨某所持C1实习期驾驶证也被依法注销。
来源:时刻新闻
作者:秦滔
编辑:岳敬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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