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燃放现场。
红网时刻益阳2月11日讯(通讯员 李轩宇)根据《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赫山区、资阳区、益阳高新区范围内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规定,从2018年4月1日起,益阳市赫山区、资阳区、益阳高新区行政区域内,全时段、全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大多数情况下,广大市民能够积极遵守禁限放烟花相关规定,但仍有人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2月10日11时许,赫山公安分局八字哨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人在八字哨镇竹湖村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接报后,民警立即赶赴现场,现场查获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周某。经询问,周某对其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供认不讳。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周某作出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其本人也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表示悔恨。
警方提醒:燃放烟花爆竹是传统习俗,但随着生态文明建设和群众生活方式转变,近年来燃放烟花爆竹的弊端愈发凸显,每年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灾、炸伤等事故时有发生,加之带来的空气污染和噪音,直接影响城市环境和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对于违反禁放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来源:红网
作者:李轩宇
编辑:岳敬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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