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彭某和曾某某因涉嫌掩饰隐瞒犯所得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红网时刻益阳1月2日讯(通讯员 邓浩琪)2021年12月31日,在湖北武汉上班的彭某来沅江市公安局三眼塘派出所投案自首,称自己于2021年8月27日在三眼塘自己家里将银行卡和支付宝提供给一微信昵称为“晚安”的陌生男子用于“跑分”。对方宣称返利大无风险,彭某抵挡不住诱惑,遂答应为其操作“跑分”,近期看到公安机关打击网络信息犯罪的力度与决心,知道自己犯了法了彭某决定来到派出所主动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
难逃自己内心不安的不止一个,第二天,家住三眼塘镇三眼塘村的曾某某跑到三眼塘派出所自首。曾某某称自己于2021年8月份在某聊天软件上认识了一个叫“伏翼”的网友,对方声称能够让他轻松赚钱,正好缺钱的曾某某动了歪心思,于是按对方的要求将自己的银行卡、支付宝、微信等提供给“伏翼”,在帮对方完成“跑分”交易后,拿了700元作为报酬,几个月过去了,仍然坐立难安,于是31日晚上在朋友的陪伴下选择来派出所自首。
目前,彭某和曾某某因涉嫌掩饰隐瞒犯所得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温馨提示: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不要因为贪图小利而走上违法犯罪道路,早日投案自首,争取从宽处理才是出路。
来源:红网
作者:邓浩琪
编辑:王新凤
本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链接。
本文链接:https://yiyang.rednet.cn/m/content/2022/01/02/1070478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