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某俊出借的银行卡流水达117万余元。
红网时刻益阳12月16日讯(通讯员 王鹏 阳华)桃江县桃花江镇一男子出于义气,将自己的银行卡出借给朋友用于给犯罪活动“跑分”洗钱,12月14日,改男子投案自首后,被依法刑事拘留。
12月13日,桃江县公安局牛田派出所接到县反诈中心下发线索,称桃花江镇“00”后男子罗某俊有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嫌疑。民警当即展开调查,发现罗某俊名下银行卡流水达117万余元,目前已查明涉及电信网络诈骗案多起。经民警宣讲法律政策,耐心做工作,罗某俊认识到自首是自己最好的选择,遂在家属陪同下前往公安机关投案自首。经查。罗某俊在明知朋友罗某广(已落网)、邹某韬(已落网)利用他人银行卡进行违法犯罪的情况下,出于朋友义气,仍然多次将自己的两张银行卡出借给罗、邹两人,并非法获利2000多元。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来源:红网
作者:王鹏 阳华
编辑:邹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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