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纠纷调解现场。
红网时刻益阳11月24日讯(通讯员 冷国强 蔡泽鑫)“今天的调解结果公正合理,我们都比较满意,真的感谢你们”。11月22日,大通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成功调解处理了一起因“短斤少两”引发的消费纠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6000元。
11月21日,常德汉寿县养殖户郑文祥向大通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称,11月19日、21日,他先后两次到大通湖区南湾湖某鱼苗繁殖基地以每斤2.2元的价格购买了鲢鱼苗21750斤,回去复秤后发现两次共计少了5000斤,损失11000元,对此他十分气愤。接到投诉后,大通湖区市场监管局为优化营商环境,保护外地投诉人的合法权益,迅速指派执法人员赶到现场展开调查,经详细调查核实,大通湖区南湾湖某鱼苗繁殖基地经营者夏某主观故意破坏计量器具精准度短斤少两的事实完全存在,严重损害了鱼苗采购者的利益。执法人员当场对夏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召集双方人员耐心调解,最终达成一致协议,夏某同意退款11000元,并赔偿15000元。对于夏某短斤少两的违法行为,该局已立案查处。
今年以来,大通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持续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切实履行行业职责,加大消费维权力度,依法打击各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为人民群众营造了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截至目前,共处理消费投诉104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5万余元。
来源:红网
作者:冷国强 蔡泽鑫
编辑:田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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