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江县人民检察院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听证会现场。
红网时刻益阳11月20日讯(桃江县融媒体中心记者 胡卫红 李丹 通讯员 冷芬)11月19日下午,桃江县人民检察院在桃江县看守所就一起故意伤害案件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听证,这是最高人民检察院今年8月17日发布《人民检察院羁押听证办法》以来全市开展的首例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听证会。
此次听证会经检察长批准公开进行,由案件承办检察官主持,侦查人员、犯罪嫌疑人、辩护人、被害人、诉讼代理人、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和镇村干部参加听证。 经查,犯罪嫌疑人黄某某在桃江县桃花江镇近桃路某按摩店做按摩时与隔壁包房做按摩的被害人莫某某发生口角并引发打斗,造成莫某某第一腰椎体压缩性骨折,经法医鉴定为轻伤一级。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检察官深入细致地做好了释法说理工作,促成了双方达成刑事和解。 检察官根据查明的案情事实、情节,结合听证评议意见,当场作出审查决定并宣布,对犯罪嫌疑人变更为取保候审强制措施。
桃江县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刘勇表示,“听证审查是审查案件的一种形式,是落实检务公开、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强化释法说理工作的具体举措,更是落实司法为民、司法便民要求的重要途径,能够做到案件审查公开、审查结果公正、真正让人民群众在每个案件中以看得见的方式,感受到公平正义。”
来源:红网
作者:胡卫红 李丹 冷芬
编辑:邹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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