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犯罪嫌疑人被依法刑事拘留。
红网时刻益阳11月12日讯(通讯员 胡华)随意排污不仅影响人民生产生活,还会损害身体健康、破坏生态环境,给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带来冲击。11月10日,赫山公安分局治安大队依法查处一起污染环境案,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崔某(男,23岁,资阳区人)。
2021年8月31日,益阳市生态环境局赫山分局向分局治安大队移送一起污染环境案线索。接报后,大队民警迅速开展调查取证,固定相关证据。查明犯罪嫌疑人崔某于今年2月27日,在租赁的龙光桥街道某空地处理自行收购的二手储油罐时,将清洗油罐的废水在未经任何有效处理的情况下直接外排,导致周边环境被污染。后经鉴定评估,该环境损害行为产生的应急处置费用和生态损害修复费用达数十万元。
因崔某案发后外逃,民警多次向其家属宣传相关法律政策,动员家属规劝、敦促崔某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迫于法律威严,11月10日,崔某主动到分局治安大队投案,并如实供述了其涉嫌污染环境的犯罪事实。目前,根据《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之规定,崔某因涉嫌污染环境罪被依法刑事拘留。
警方提醒:生态文明建设离不开大家的共同努力。广大市民群众应严格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自觉维护良好生态环境,共同守护身边的绿水青山!
来源:红网
作者:胡华
编辑:岳敬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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