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现场。
红网时刻益阳9月17日讯(通讯员 刘鹏)“一级公路不是做生意的地方,国庆将至车流量增加,车辆停路边买螃蟹极易发生交通事故,请您理解!”9月17日,大通湖区交通执法大队执法人员结合交通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要求正在耐心的向群众解释道。
目前正是大通湖大闸蟹上市期,S307路边出现“大通湖大闸蟹批发”的临时销售点,个别农户法律意识淡薄,不顾交通安全在路边摆摊设点买卖螃蟹,违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相关规定。执法人员就出现的现象,改变执法方式立即上门制止,耐心向群众解释并帮助群众了解电商供应,停止“路边摊”消除道路安全隐患,在家也能做生意。
执法人员温馨提示:不要在“路边摊”买卖螃蟹,商户无法被监管,销售缺斤少两、漫天要价时有出现,且车辆停在路边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极易出现交通事故。
来源:红网
作者:刘鹏
编辑:岳敬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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