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人员在清除违法种植现场。
红网时刻益阳3月15日讯(通讯员 刘冠雄 胡彩云 )3月15日,赫山区泉交河镇综合执法大队采取雷霆手段,迅速清除了8000余棵抢栽抢种树木。
这8000余棵树木抢种于泉交河镇兴泉村的项目建设预征地内,属于违法种植。在临近拆迁时,采取抢种、抢栽、抢建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方式,套取国家补偿金的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必须采取强制措施予以清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三条规定:依照本法规定,责令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必须立即停止施工,自行拆除;对继续施工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有权制止。此外,益阳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出《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严禁在市城市规划区征地拆迁实施范围内违法抢建抢栽抢养的通告》,其中第一条规定:自预征地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拟征收土地区域内严禁新建、翻建、改建、扩建任何建(构)筑物;严禁新植、移栽花卉、苗木及农作物等任何种植物;严禁抢养任何养殖物、扩大养殖范围和增加设施;严禁未经批准擅自改变土地用途。
可见,此次的重拳出击,有切实的法律法规依据,严厉打击了抢栽抢种的非法牟利行为,维护了正常的征地拆迁工作秩序,保证了项目施工顺利进行。
泉交河镇执法队伍始终把法律法规作为最有力的武器,严格依法执法。日后,泉交河镇将加大巡查力度,加强法律法规宣传,畅通群众举报渠道,确保将抢栽抢种行为扼杀在摇篮里。
来源:红网
作者:杨俊逸
编辑:岳敬然
本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链接。
本文链接:https://yiyang.rednet.cn/m/content/2021/03/15/909293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