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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山:“电鱼”的代价!捕鱼者、鱼贩4人触刑落网
2021-02-08 11:04:24 字号:

赫山:“电鱼”的代价!捕鱼者、鱼贩4人触刑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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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收缴的涉案工具。

红网时刻益阳2月7日讯(通讯员 胡华)“电捕鱼”是一种毁灭性的、极具危险性的捕鱼方式,对渔业资源、生态环境破坏极大,是国家法律明令禁止的行为。近日,赫山公安分局治安大队联合笔架山派出所破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各一起,抓获的4名犯罪嫌疑人中不仅有非法捕捞的村民,还有收购电捕鱼的鱼贩。

2021年1月下旬,赫山笔架山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人在凌晨时分到张家塘村张芦渠电鱼。通过周密部署,民警在张芦渠附近进行蹲点守候,1月23日凌晨4时许,民警在河道内抓获正在用电瓶打鱼的贺某华、贺某,现场查获非法捕捞渔获物若干,缴获渔船、发电机及自制电鱼设备等工具。经讯问,两人供述了自2020年11月开始,在张家塘村张芦渠里通过电打鱼方式非法捕捞并出售给鱼贩李某华、李某父子的犯罪事实。2月3日,李氏父子迫于压力,主动到分局治安大队投案。“我知道电捕鱼是违法的,并且也劝过他们,但觉得自己没有直接参与,加上有利可图,所以就多次向他们收购渔获物进行倒卖赚取差价。”两人如实交代了收购贺某华、贺某非法捕捞所得渔获物转卖获利,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犯罪事实。

目前,贺某华、贺某因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李某、李某华被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中。

来源:红网

作者:胡华

编辑:田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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