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1日12起17人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集中审判现场。
市县相关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资江流域桃江沿河各村代表、渔民等200余人旁听庭审。
红网时刻9月11日讯(见习记者 邓雨薇 记者 刘慧婷 通讯员 刘育东 高葵花)9月11日上午,由桃江县人民检察院提起的12起17人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系列案公开开庭集中审理和判决。
2020年3月到8月期间,由桃江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牵头、联合县公安局、乡镇政府等部门,按照“全时段无缝巡查、集合力联合执法、全覆盖宣传发动”的联合执法机制,开展打击县域内非法捕捞行动。先后侦破非法捕捞刑事案件12起,16名被告人或在禁渔期内、或采取驾驶自制渔船携带电瓶、或采取背包式自制电捕鱼设备等在益阳市桃江县资江河道干流及其它水域分别非法捕捞27千克至0.5千克数额不等的鱼类,被桃江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和县公安民警查获,另外1名被告人将15瓶农药投放到沂溪河里导致至少500公斤野生鲤鱼中毒。
庭审中,公益诉讼起诉人围绕公益诉讼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进行了充分举证和论证,阐明莫某某等17人的非法捕捞行为破坏了我国渔业资源和当地水域生态环境,损害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经依法审理,法院当庭对17名被告人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判处9名被告人拘役6个月至2个月不等的刑罚,其中部分被告人处罚金,另外3名被告人处8000元至5000元不等的罚金。同时,法庭要求被告人修复渔业资源,责令17名被告人共计向资江捕捞水域投放成鱼272公斤、鱼苗11万余尾,并公开赔礼道歉。17名被告人均表示认识到了非法捕捞破坏生态环境的后果,当庭认罪并同意履行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全部诉讼请求。
为了取得良好的庭审效果,此次庭审邀请省市县相关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资江流域桃江沿河各村代表、渔民等200余人旁听庭审。
来源:红网
作者:邓雨薇
编辑:王新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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