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2020年征兵工作正在进行!男兵征集时间:4月1日 至 8月1日,女兵征集时间:6月26日 至 8月5日。
一系列优待安置政策也吸引了不少有志青年报名应征,大学生参军入伍有什么优惠政策?一起来看看吧。
大学生参军入伍发展平台
大学生: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和独立学院,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全日制普通本科、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已被普通高校录取但未报到入学的学生。
(1)选取士官。同等条件下,优先选取士官;优先安排参加专业技术培训;大学毕业生首次选取士官,在高校学习时间视同服役时间。
(2)报考军校。高校新生、在校生在符合报考条件的情况下,可参加全军统一组织的高中层次招生考试,录取有关军队院校学习,学制4年;专科毕业生士兵,可参加全军统一组织的专升本层次招生考试,录取有关军队院校学习,学制2年。
(3)保送入学。大学毕业生士兵参加保送入学对象选拔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列为推荐对象,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安排6个月任职培训,具有专科学历的,安排2年本科学历培训。
(4)士兵提干。符合条件的大学毕业生在部队可以提干,主要条件: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年龄不超过26周岁,入伍一年半以上且在推荐的旅(团)级单位工作半年以上;身体和心理健康,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等等。
湖南省大学生入伍优惠政策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强军思想,适应“一年两次征兵两次退役”改革要求,进一步鼓励和吸引优秀大学生参军入伍、投身军营建功立业,按照“政治上有荣誉、经济上有激励、学业上有保障、就业上有出路”原则,依据国家和湖南省有关政策,2020年,湖南省政府、省军区联合出台《激励大学生参军入伍若干措施》文件,主要内容摘要如下:
(1)弘扬拥军优属传统。各高校要召开大学生入伍欢送会,为其建立“一人一档”管理制度,收到立功喜报应及时通知其户籍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针对退役大学生士兵再入学校、重拾学业等实际,在思想、心理、学业等方面加强帮扶,使其尽快融入校园、适应环境;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优先参加优秀毕业生评选,不受指标限制。对异地入伍的大学生,征集地征兵办公室在新兵起运后60天内,及时发函到其户籍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保证其家庭享受军属待遇。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灵活就业后缴纳社会保险的,按规定给予一定的社会保险补贴,最长不超过两年。优抚医院为现役大学生士兵父母提供优惠体检,享受免收普通门诊挂号费和优先就诊、检查、住院等服务。
(2)落实经济优待。按照毕业生不低于每人5000元、在校生不低于每人4000元的标准,对入伍大学生发放一次性奖励。义务兵家庭优待金、进疆进藏奖励金、大学生入伍一次性奖励金于新兵起运之日起120天内落实到位。
(3)完善复学升学政策。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校就读的学生(含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允许复学或入学,任何高校不得违规预收学费。退役大学生士兵复学,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手续,可放宽专业限制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各高校将服兵役情况纳入“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遴选指标体系,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退役大学生士兵在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积极向教育部争取支持,扩大“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士兵,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高职(专科)学生应征入伍服兵役退役,在完成学业后,参加普通本科专升本考试,实行计划单列,录取比例不低于60%,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可免试入读普通本科;具有高职(专科)学历的毕业生,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专升本、免试入读本科和研究生,按照本人申请、高校和兵役机关审核推荐、省教育厅统筹的程序办理。
(4)简化学历办理程序。高职(专科)在校生(含新生)入伍经历可作为毕业实习经历。对上半年入伍的普通本科、高职(专科)毕业班学生,已完成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并成绩合格、在服役期间完成毕业设计(论文)、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高校发给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院校发给学位证书。
(5)资助补偿学费。高校学生服义务兵役的,国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校就读的学生,服役期间按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实行学费减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标准,本科和高职(专科)学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不超过12000元。
(6)健全退役就业服务。入伍大学毕业生退役后一年内,可视同当年的应届毕业生,享受应届毕业生录(聘)用同等政策,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向原就读高校再次申请办理就业报到手续、户档随迁。退役大学生士兵可参加户籍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原毕业高校就业招聘会,享受就业信息、重点推荐、就业指导等就业服务。大学毕业生入伍前被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录用或者聘用的,服役期间保留人事关系或者劳动关系,退役后可以选择复职复工。
(7)加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招录(聘)力度。放宽退役大学生士兵(包括大学毕业生入伍后退役和在校生、新生入伍后退役复学完成学业人员)参加招录(聘)的年龄和学历限制,其服役经历视同基层工作经历,服役时间计算工龄。党政机关在组织开展选调生工作时,注意选调有服役经历的优秀大学生。退役大学生士兵参加我省艰苦边远地区县乡机关公务员招录,可与当地事业编制人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同享招录总额10%—15%的招录计划;报考事业单位管理类岗位面向基层工作经历人员公开招聘或选调的职位,与基层工作经历人员共享考录比例,其中省属单位应安排不少于10%、市属单位应安排不少于20%的岗位;参加我省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可根据应聘人员报名、专业分布等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划定成绩合格线;符合相应条件的,可享受公费定向师范生、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基层农技特岗人员同等优惠政策,通过直接考核招聘的方式确定具体服务的事业单位和工作岗位。加大面向退役士兵、村(社区)干部、大学生村官招录乡镇(街道)公务员和招聘乡镇(街道)事业编制人员力度,比例达到招录(聘)人员总数的30%以上,其中专职人民武装干部主要面向退役士兵定向招考。退役大学生士兵参加事业单位定向招聘的比例,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同级兵役机关、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共同监督落实。
(8)鼓励企业招用。省属国有企业把定向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纳入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总盘子,招聘比例不低于当年新增岗位的10%,招聘信息应同步提交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网上公开发布。鼓励非公经济企业吸纳退役大学生士兵就业,每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稳定就业1年以上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可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按规定,在3年内根据实际招用人数,按每人每年9000元的限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
(9)支持自主创业。依托政府投资或社会共建的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园区,设置退役大学生士兵创业专区或创业专席,按规定落实经营场地、水电减免、投融资、人力资源、宣传推广等优惠服务,逐步建立包含场地资金扶持、示范项目培育、创业人才培训、法律政策咨询等促进退役大学生士兵创业的工作机制和服务平台。对从事个体经营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除国家限制行业外,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按规定,以每户每年144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对退役大学生士兵自主创办小微企业或合伙创办企业的,可申请最高15万元、75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按规定予以贴息。支持融资性担保机构为退役大学生士兵创业贷款提供增信服务,担保费率原则上不高于1%。
益阳市义务兵优惠政策
(1)家庭优待金、艰苦地区服役奖励。家庭优待金按照每户每年13000元标准发放。到西藏、新疆等艰苦地区服役的义务兵家庭,按照10000元标准发放艰苦地区服役一次性奖励。
(2)大学生义务兵一次性奖励金。在益阳市所属县市区批准入伍服义务兵役的男性大学生,除享受国家、军队、地方的优待政策外,再按照毕业生(含应届、往届)8000元/人、在校生6000元/人标准发放一次性入伍奖励金。
(3)免费职业技能培训。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在退出现役1年内,可申请免费参加3个月至2年的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
(4)自主就业经济补助。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由接收地县级人民政府按服役一年不低于4500元的标准,在退出现役后6个月内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同时,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享受税费减免、小额贷款担保、创办中小微型企业重点扶持等优惠政策。
(5)大学生返乡、返校应征入伍差旅费、生活补助。对从益阳市所属县市区应征入伍的男性大学毕业生和在校生返乡、返校期间给予差旅费和生活补助:①在益阳上学的省内其他市州户籍大学生和在省内其他市州上学的益阳户籍大学生,补助800元/人;②在益阳上学的外省户籍大学生和在外省上学的益阳户籍大学生,补助1500元/人;③以上两类大学生参加了体检、政治考核,但因不合格未批准入伍的,补助500元/人。 日前,教育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联合下发最新通知,通知明确,从2021年起,将扩大“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由目前的每年5000人扩大到8000人,重点向“双一流”建设高校倾斜。专科学历学生参军退役并完成专科学业后,从2022年起,可免试入读普通本科或成人本科。“24365”校园招聘网将设立专区,为退役大学生士兵求职就业畅通渠道。
退役安置
退役士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
(1)土官服役满12年的;
(2)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
(3)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8级残疾等级的;
(4)烈士子女
义务兵退出现役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职位的,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录用或者聘用。
火热的军营在等着你们
崭新的生活在等着你们
明媚的朝阳在等着你们
璀璨的未来在等着你们
来源:益阳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编辑:岳敬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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