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沅江市通报3起疫情防控工作中的失职失责问题
2020-02-02 15:46:51 字号:

沅江市通报3起疫情防控工作中的失职失责问题

近期,全市各纪检监察组织聚焦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扎实开展监督检查,从严查处了一批违反《沅江市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第1号令》《沅江市纪委监委关于严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九个严禁”工作纪律的通知》等规定的问题,现将3起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1.沅江市泗湖山镇南竹脑村村委委员周共华、党支部书记刘乐安违反疫情防控工作纪律问题。经查,泗湖山镇南竹脑村村委委员周共华负责该村十三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期间,对湖北(武汉)返沅回村人员的摸排和登记存在工作不实,出现漏报和迟报,对此应负直接责任;南竹脑村村党支部书记刘乐安对此应负主要领导责任。1月31日,市纪委监委决定对周共华予以立案调查,对刘乐安予以诫勉谈话处理。

2.沅江市阳罗洲镇七子浃村违反疫情防控工作纪律问题。经查,阳罗洲镇七子浃村在疫情防控值班人员安排上不合理,每班仅安排了一人值守,存在制度漏洞,导致出现了一定时间段村部无人值守的情况。1月31日,市纪委监委决定对阳罗洲镇七子浃村予以全市通报批评,并责令迅速作出整改。

3.沅江市委组织部干部刘毅违反疫情防控工作纪律问题。经查,1月30日,沅江市委组织部办公室副主任刘毅在传达全市疫情防控工作部署会通知时,通过微信群下发会议通知,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导致相关单位未及时收到通知参加会议。1月31日,市纪委监委决定对刘毅予以全市通报批评,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在当前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严峻斗争中,有关部门要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并认真抓好整改,举一反三、查漏补缺、扎实工作,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强化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坚定信心,严守政治纪律和工作纪律,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来源:沅江发布

编辑:岳敬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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