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益阳1月29日讯 (通讯员 邹蓓 文黎明)1月29日,桃江县纪委监委出台关于严明新型冠状性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纪律“十严禁”的通知。督促全县各级各部门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激励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当先锋作表率,做好疫情监测、排查、预警、防控等工作,构筑群防群治抵御疫情的严密防线。
通知明确规定: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不听从统一指挥、不服从统一安排、行动迟缓、工作不力、擅离职守、失职失责以及贪污截留挪用疫情防控款物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将依纪依规依法严肃查处,及时通报曝光。
桃江全面启动疫情防控工作以来,除县纪委监委联合县委成立联合督查组开展监督检查外,还派出34个纪检监察组织深入各乡镇、县直部门单位开展监督检查共计80余次,全县累计发布督查通报10期,对疫情防控工作履职不到位的2个单位5名工作人员进行通报批评,对2名干部进行立案调查,有效督促了各相关部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期间各项职责。
来源:红网
作者:邹蓓 文黎明
编辑:岳敬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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