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李某被依法刑事拘留。
红网时刻益阳8月2日讯(通讯员 何佑)“叮咚,您有一条新短消息,请注意查收。”近日,益阳市民邢先生收到一条短信,他点开一看,内容显示他有一笔支付宝账单未还,提示他需按期还款。突如其来的还款通知让邢先生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因为平时,邢先生只用支付宝收工资,从没花过钱,他实在想不起来自己什么时候用支付宝花了1000元钱。考虑到自己对支付宝这类潮流软件不太懂,邢先生于是叫来了儿子邢某喜,邢某喜仔细一查,发现是“花呗”被刷了1000元。
“花呗”是啥玩意儿?邢先生更加迷糊了,在儿子的帮助下,两人一起回忆估算日期,终于恍然大悟。原来,前不久,邢某喜在网吧打游戏时认识了一个叫李某的男子,两人渐渐混熟了,邢某喜心地善良,对人没什么防备,在没弄清楚李某是个什么样人的情况下,就把李某带回家里玩。白天,邢某喜带李某一起去邢先生那做事,晚上,李某就住在邢先生家。李某说晚上无聊,邢某喜便将邢先生的一部闲置旧手机借给李某玩。邢某喜没想到,就是这随手一借,麻烦便来了。
两天后,邢某喜外出务工,李某也随即离开,但走时,李某悄悄将邢先生的那部旧手机给偷出去了。为什么一部不起眼的旧手机会被李某盯上呢?原来,李某晚上玩手机的时候发现了一个秘密,那便是邢先生的支付宝登录信息被保留在了这部旧手机上,不需要输入密码,支付宝可以直接登录。发现这个秘密后,李某喜出望外,多次尝试,最终利用邢先生支付宝没有绑定邮箱的漏洞,修改了邢先生支付宝密码,并顺利套现1000元钱。所幸的是,当李某还想继续盗刷时,被支付宝要求面部验证给拦住了,只好作罢。
事发后,邢某喜找到李某质询,李某见事情已败露,只好归还了偷走的手机和盗刷所得的1000元钱。随后,李某主动来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经审讯,李某对盗窃邢先生支付宝钱财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经查,李某具有盗窃前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4条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之规定,李某的行为已涉嫌犯罪。
7月31日,经审查,犯罪嫌疑人李某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之中。
民警温馨提示:
1、切记不可带不够信任的人回家,尤其不能过夜,以防造成财产损失甚至人身安全危险;
2、广大中老年支付宝使用者普遍不熟悉支付宝的使用细则,难以有效管理账号安全,建议大家务必要找自己的子孙或者信任的人,学习完善好账号安全防护,以防财产损失;
3、随着手机更新换代日益加快,对于停用的旧手机,建议及时做好隐私数据清除。尤其是涉及微信、支付宝、财付通等支付软件的敏感数据,一定要找信任的人及时清除数据,并同时卸载应用APP。
来源:红网
作者:何佑
编辑:罗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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