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颜某接受民警讯问。
红网时刻益阳4月29日讯(通讯员 王维)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赫山警方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抓手,严厉打击经济类违法犯罪活动。近日,赫山警方连破2起合同诈骗案,抓获6名犯罪嫌疑人。
以发包工程为名骗取工程保证金, 不法公司五名股东落网
2019年4月初,益阳市公安局赫山分局经侦大队获取线索:位于龙岭工业集中区的某养老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伪造装修工程施工合同,以收取保证金的名义,大肆行骗。民警通过深入调查查明,自2017年6月份以来,该养老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股东陈某(女,55岁,大通湖人)、夏某年(男,64岁,赫山区人)、尹某(男,46岁,衡南县人)、李某新(男,55岁,赫山区人)和于某高(男,60岁,南县人),在明知无履行合同能力的情况下,先后以发包养老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康养中心装饰装修工程和益阳市某汽配城门面装修工程为由,与受害人黄某平、马某、黄某签订《施工合同》,诈骗三人工程保证金115万元。经缜密侦查,专案民警在收集该团伙实施诈骗犯罪的充分证据后,于2019年4月25日抓获陈某、夏某年、尹某、李某新和于某高等人,目前,5名团伙成员均因涉嫌合同诈骗罪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合伙集资建“小产权房” 男子“钻空”诈骗终现行
4月24日,龙光桥派出所抓获犯罪嫌疑人颜某(男,51岁,赫山区人),破获一起合同诈骗案。
2019年4月15日,龙光桥派出所接到李某报警,称其位于龙光桥街道某小区的小产权房被他人侵占。派出所立即开展调查。经查,2012年5月11日,颜某与李某等人商议在袁某宅基地集资建房,并签订了一份合同和一份集资房分配协议,商定了各自分配房间的房号。因小产权房所有者没有转让、处分房屋等权利,且不能办理房屋产权手续。颜某以规避相关风险为由,未在合同上签字后又私下与袁某签订集资建房合同,且该合同乙方仅有颜某自己。几人筹资将房屋建好后,2017年1月份以来,颜某通过售卖他人房屋及一房多卖的方式,先后与他人签订4套小产权房房屋买卖协议,非法获利数十万元。2019年4月23日,民警依法传唤颜某。经审讯,颜某对其涉嫌合同诈骗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颜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来源:红网
作者:王维
编辑:罗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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