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人员开展专项检查。
红网时刻益阳3月6日讯(通讯员 张琳苑)近日,大通湖区食药监局以辖区内眼镜店等为重点,组织执法人员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商家经营隐形眼镜是否取得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采购产品时是否索取了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供货商资质证明材料,是否经营无注册证书、无合格证明、过期、失效、淘汰的隐形眼镜及其护理液、润滑液等,直接接触隐形眼镜及护理液岗位的人员是否进行年度健康检查;是否按照有关要求开展不良事件监测、上报工作等,坚决打击违规售卖隐形眼镜及护理液等产品等违法行为。
此次行动共检查眼镜经营企业5家,发现问题线索3条(未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立案查处2起,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该局提醒消费者,在选购隐形眼镜及护理液时,一定要看清店内是否悬挂《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观察产品标签标示是否完整规范,注意产品是否在有效期内,对于没有中文说明的进口隐形眼镜,消费者购买时要更加慎重。
来源:红网
作者:张琳苑
编辑:刘慧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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