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老人送锦旗感谢执行法官。
红网时刻11月11日讯(益阳分站记者 单仕平 通讯员 张维芳)“谢谢你啊,李法官,我是专程过来感谢你的。”近日,申请执行人陈大爷紧紧握着执行干警李志谋的手,激动地说,“我的那笔钱已经到账了”。陈大爷的一笔近20年的欠款,经李法官多次与被执行方沟通协商,才最终得以执行到位,这次陈大爷专程从长沙坐车赶来给他送锦旗表示感谢。
1999年4月21日,因购置变压器,南县乌嘴乡又东渔场原支部书记、会计等人,以渔场名义向陈大爷借款2万元,并承诺2000年底还清。到期后,一直未还,经多次催要,乌嘴乡又东渔场于2001年3月偿还本金9000元及利息,其余本金及利息以各种理由拒不偿还,陈大爷遂将乌嘴乡又东渔场诉至法院。2001年11月21日,南县法院判决被告乌嘴乡又东渔场偿还原告本息共计16111元。
2002年1月7日,原告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局干警多次催要,但新上任的支书,不是以渔场经济效益不好,实在拿不出钱为理由拒不配合履行;就是以自己说了不算,要和其他人商量为理由推脱。在此期间,该渔场支书共换了三届,而本案的执行法官也前后换了四位。2017年10月30日,申请人陈大爷再次来到执行局,询问本案的执行情况,执行干警李志谋热情接待了他。在查阅案卷、了解了案件的前因后果之后,他向申请人承诺一周内一定会给答复。
申请人离开之后,李志谋立即动身赶往乌嘴乡又东渔场,找到了现任的村支书,向他说明了本案的详细情况。又东渔场现任支书表示一定会积极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同意履行本案剩余标的,并承诺11月6日会将钱送至法院。11月6日上午,被执行人早早来到法院交齐了剩余标的,申请人也领到了这笔钱。至此,执行过程圆满结束。
来源:红网益阳站
作者:单仕平 张维芳
编辑:罗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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