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综合讯 据益阳在线讯,5月24日,大通湖交警大队在夜查行动中查获一起车辆逾期未年检、行驶证上手书年检签章,驾驶人盛某被处行政拘留、扣分并罚款。
24日晚19时许,大队民警在河坝镇三广村路段设卡巡查。在对一辆车牌为浙H的黑色轿车例行检查时,竟然发现该车行驶证副本背面是一行手写“检验有效期止于2017年2月28日”的年检签章。民警当即与大队车驾管理所联系,查询该车信息。经查,该车检验有效期止于2014年2月28日,并有多个交通违法行为未处理。经警方询问,驾驶人盛某对自己伪造年检签章等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目前,盛某被依法行政拘留15天,扣除驾驶证12分,并罚款3000元。(记者 毕晓娟 通讯员曹晓艺 蔡俊)
来源:红网综合
作者:毕晓娟
编辑:王乐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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