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1月23日讯(通讯员 周娟 周再明)“随意处理粪便、污染饮用水源、导致泄洪受阻的10个养鸡场全部拆除了。”1月19日,桃江县桃花江镇罗家潭村村民吴亮苏来到桃江县检察院向检察官“报喜”:他们村的养鸡场没有环保设施,粪便及一些病死鸡等污物直接排放,导致县城及下游水质受到影响,感谢县检察院与县环保局联手将村里的全部养鸡场拆除了,人畜饮水安全了!
2017年7月1日,桃江县检察院干警在罗家潭村河垸防洪大堤上抗洪抢险时发现,该村地段河道内的河床上灌木丛林里有10个乱搭乱建的用水泥砖和石棉瓦建起的养鸡场,养鸡场搭建有十年左右时间了。据村民吴亮苏介绍:“很多年前桃江县城居民及沿河下游村民用水全靠这条河,近几年由于气候和上游修建的多个水电站等原因,河道里的水越来越少,加上河床灌木丛生,已经把养鸡场遮挡住了,很难发现;这些养鸡场出的鸡蛋大多销售县城居民;每个养鸡场每天产生的粪便、病死鸡等污物有近10吨,10个养鸡场就是100吨,这些污物直接往资江河道里排放,不仅堵塞了河道,还影响了地下水的水质,天热的时候蚊蝇飞舞,臭味扑鼻。”
桃江县人民检察院迅速指派民行科干警调查取证,经调查,罗家潭村民10名农户在桃江县资江二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搭建养鸡场,先后分别从2005年至2015年搭建的10个养鸡场,共有存栏鸡3万余羽,未建立相应的分离、贮存、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设施,将鸡禽粪便、污水等未按规定处理排入资江饮用水源的河道内。民行科干警认为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损害。
2017年12月,经湖南省检察院、益阳市检察院批准,桃江县检察院对该起案件依法进行行政公益诉讼立案审查,并向桃江县环保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县环境资源保护局立即按法定程序拆除或取缔,收到建议后,县环保局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对该村养鸡场进行了查处和无条件拆除,并对相应人员进行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来源:红网益阳站
作者:周娟 周再明
编辑:罗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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