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沅江清理9类国家公职人员违规参与经营性活动 群众举报奖励1000元

  红网时刻9月19日讯(益阳分站记者 单仕平 通讯员 肖彦 刘玲)9月18日,记者从沅江市纪委获悉,沅江市委、市政府决定于2017年8月至2018年1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清理国家公职人员及村(社区)干部违规参与涉矿等经营性活动专项整治工作,目前已进入全面自查自纠阶段。

  “抓好此次专项整治,不能拖延,不能犹豫,务必站在全面从严治党和人心向背的战略高度,保持高压态势,确保专项整治取得群众看得见的、实实在在的成效。”沅江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杨正才在动员会上这样强调。

  本次专项整治的内容主要有9类,分别是涉矿类经营性活动,涉砂类经营性活动,涉渔类经营性活动,涉小水电类经营性活动,涉烟花爆竹类经营性活动,涉危险化学品类经营性活动,涉超限超载类经营性活动,涉户外广告类经营性活动,涉违章建筑类经营性活动。清理对象为参与涉矿等经营性活动的国家公职人员本人,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辞去公职未满三年或退休未满三年的领导干部、辞去公职未满两年或退休未满两年的一般公务员以及现任村(社区)干部。

  按专项整治的清理要求,国家公职人员本人及村(社区)干部不得违规参与上述经营性活动,或在上述经营性活动中参股;国有企业中层以上管理工作人员不得违规参与相关私营企业经营性活动,或参股相关私营企业;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得违规参与上述经营性活动,或在上述经营性活动中参股。公务员辞去公职或退休的,原系领导成员的公务员在离职三年内,其他公务员在离职两年内,不得到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或其他营利性组织任职,不得从事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活动;国家公职人员及村(社区)干部不得利用职务或职权上的影响,在上述经营性活动中非法为他人谋取利益。

  为广泛发动广大群众监督,鼓励群众对发现违规参与者进行举报,设立有奖举报。

  举报电话:0737-2853817(市专项整治办),0737-2722461、0737-12388(市纪委信访室)。

  电子邮箱:365684153@qq.com。

  对举报的违法违纪违规情况,经查属实的由市专项整治办对举报人进行奖励,每件奖励现金1000元。

来源:红网益阳站

作者:单仕平 肖彦 刘玲

编辑:罗玉林

本文为益阳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yiyang.rednet.cn/content/80/2017/0919/326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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