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下午,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太源强调,要全面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认识,突出信息公开重点,兑现信息公开各项制度。
自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正式实施以来,我县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提升认识度和信息公开透明度,特别是在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体系、制度建设上有突破,不断深化主动公开内容,妥善办理群众诉求,积极拓展公开渠道,有力促进了依法行政和服务型政府建设。
会上,县人大常委会内司委主任刘百战报告调查情况,肯定了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成绩,并一针见血地指出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公开意识有待提高、公开内容有待拓展、监督力度有待加强等问题,建议加强教育培训、提高公开意识,加大公开力度、拓展公开内容,加大监督力度、提高公开实效。出席会议的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作了审议发言。
李太源指出,政府信息公开是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内容。要全面提高认识,全县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以公开促工作、以公开促规范”的基本理念,自觉公开、主动公开、依法办理依申请公开。要突出信息公开重点,着力推进财政资金、公共财政资金管理与使用的信息公开,特别是要扩大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的信息公开面;着力推进民生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保障性住房、重大项目的征地拆迁、生态环境保护信息要全方位、全过程公开;着力推进招投标信息公开,特别是政府投资项目要全方位公开;着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和渠道公开。要兑现信息公开机制,加强组织领导,抓好统筹协调,落实工作责任,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考评机制,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队伍建设,强化信息公开业务培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县政务中心要会同县人民政府督查室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通报督查结果,对于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县监察机关要依照《安化县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的规定,依法追究责任。
来源:安化县政务中心
作者:陶攀 伍文俊
编辑:王乐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