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益阳站4月6日讯(时刻新闻记者 单仕平 通讯员 蔡亦平 刘建明)3月31日,益阳市公安局资阳分局大码头派出所破获一起冒用他人名义领取拆迁补偿款的诈骗案。
2001年至2005年间,益阳市民任某以其土地使用证、一根白色项链及身份证作抵押,陆续向女子龚某借款7万多元。后来,任某将土地使用证和项链要回,身份证却仍留在龚某手里。2005年至2013年,龚某多次向任某讨要其身份证未果。2013年12月,龚某因手头较紧,恰好听人说任某居住的地方将被某食品公司开发,需要拆迁,有拆迁补助款1万元,只要拿身份证或户口本就可以领取。于是,龚某到该公司找到发放拆迁补助款的负责人咨询了领取拆迁补助款的相关情况。几天后,龚某拿着任某的身份证领取了拆迁补助款,并在领款单上签下了任某的名字。2014年10月份,任某在亲戚朋友的协调下偿还了龚某1.5万元,龚某在收条上签字并注明全部债务已清。近日,任某领拆迁补助款时才发现早已经被人领取。益阳市公安局资阳分局大码头派出所民警通过多方努力联系到龚某,督促其于3月31日投案自首。经讯问,龚某如实交代了冒领任某拆迁补偿款的犯罪事实,并如数退还任某1万元。
目前,龚某因涉嫌诈骗罪已被益阳市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来源:红网益阳站
作者:单仕平 蔡亦平 刘建明
编辑:王乐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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