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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阳市出台湖长制实施方案 七月底前建立四级湖长体系

红网时刻6月14日讯(通讯员 孙曙光) 每一条河流都有河长,每一个湖泊也要有湖长了!6月12日,湖南省益阳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在全市湖泊实施湖长制的工作方案》(简称《方案》),进一步加强全市湖泊保护管理,建立健全湖泊管理保护管理长效机制,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方案》提出,各级河长办分级制定湖泊名录,7月底前分级明确湖长,全市将建立市县乡村四级湖长体系,实现益阳市境内湖泊全覆盖。到2020年,全市市级城市建成区、县级城市建成区及乡(镇)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到95%以上,湖泊周边城乡污水处理率达到85%以上,城镇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湿地保护率稳定在81.96%以上,基本遏制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倒乱排等现象,全面禁止天然水域投肥养殖,水生生物保护区实现禁捕,洞庭湖(益阳水域)、大通湖、黄家湖达到Ⅲ类水质标准,其它湖泊达到国家规定的水质标准,确保湖泊面积不萎缩、调蓄能力不降低、生态功能不退化,实现湖泊功能永续利用。

《方案》明确了严格湖泊水域空间管控、强化湖泊岸线管理保护、加强湖泊水污染防治、加大湖泊水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开展湖泊生态治理与修复、健全执法监管机制等六大任务。同时,益阳市还将建立湖长制工作考核问责机制,将湖长制考核纳入河长制考核工作一并推进,考核结果作为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和防汛抗灾责任落实等的重要依据。

来源:红网时刻

作者:孙曙光

编辑:曾小颖

本文为益阳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yiyang.rednet.cn/content/79/2018/0614/464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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