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益阳5月18日讯(记者 任凭)5月18日,益阳召开征地补偿标准、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就新办法、新标准的调整和完善,以及如何贯彻落实答记者问。
益阳于2017年底同时启动了调整征地补偿标准和修改《益阳市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目前两项工作均已完成。新的征地补偿标准,是根据益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人均可支配收入以及今后3至5年经济发展情况进行的适中调幅,在原有基础上整体调幅度为30%左右。
调整之后,资阳区、赫山区(含高新区和东部新区)Ⅰ区补偿标准上调27.3%,由55000元/亩调为70000元/亩;Ⅱ区补偿标准上调33%,由47000元/亩调为62500元/亩,其他区县也进行了相应调整。此次调整之后,所有区县(市)均只设置2个片区,原标准的Ⅲ区区域并入Ⅱ区,片区划分不打破村界。
新的拆迁补偿安置办法,是考虑到地区生产总值增长速度、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以及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等因素的影响,对原办法修订而成。初稿形成后举行了公开听证会,征求了20个市直部门单位的修改意见,以及社会各界听证代表的修改建议,予以完善,于2018年3月22日益阳市政府第19次常务会上审议通过。
和原办法相比,新《办法》补偿标准有了提高。其中,青苗补偿标准以水田为例,由原来的1980元/亩提高到了3000元/亩,提高幅度50%左右;房屋拆迁标准,以房屋拆迁中补偿类别最高的标准砖混结构(三类)为例,由1020元每平米,提高到1320元每平米;市中心城区的拆迁补偿,将给予1.2的系数提高补偿,最高补偿可达1580元每平米。
除了拆迁补偿提高,新《办法》还理顺了工作职责,出台了新的制度。一是统一了资金监管,新《办法》规定:集体土地征收和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资金必须在征拆工作实施前,足额拨付到经财政部门批准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征地拆迁资金专用账户,实行统一管理;二是建立了征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系会议由国土资源、公安、住建、规划、财政、审计、城管执法、法制等部门,以及征地拆迁机构、用地单位、被征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产业园区)组成,负责处理研究征地拆迁工作中的问题,为征拆机构顺利开展工作提供依据。
除此之外,还建立了房屋合法性认定制度,和有限度引进评估机制。对被拆迁房屋进行合法性认定,对超出新《办法》补偿标准的以及未规定补偿标准的设备设施、装饰装修等,经征拆工作联席会议认定,按评估值进行补偿。
据悉,新《办法》对积极配合征拆工作的居民还会予以奖励。对按期搬家腾地的,按160元每平米奖励,以合法正房面积(偏、杂屋、棚屋等配套用房面积除外)计算奖励。单个项目征收范围内所有被拆迁房屋,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交付土地的,根据地域差异,将给予每户3-5万元奖励。所有奖励,会经征拆机构验收合格后支付。
来源:红网益阳站
作者:任凭
编辑:罗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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