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7月2日益阳讯(通讯员 肖济舟)近期,大通湖公安成功破获多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有力打击了违法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全力守护水域生态底线。
嫌疑人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6月24日,大通湖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工作人员向我局移送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线索。经调查发现,曹某某在禁渔期,携带明令禁止使用的丝网,前往禁止捕捞的大通湖区北洲子镇洞庭湖水域非法捕捞鱼类。丝网网眼细密、覆盖范围广,会对鱼类资源进行无差别捕捞,严重破坏水生生物多样性。此次,曹某某捕获量达130余斤。经认定,其使用的丝网属于禁止使用的渔具。目前,曹某某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指认现场。
6月19日,孟某某、杨某某在禁渔期,先后两次携带丝网,在大通湖区北洲子镇洞庭湖水域非法捕捞鱼类,累计捕捞量达430余斤。经认定,他们使用的丝网同样为禁止使用的渔具。目前,孟某某、杨某某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现场查获的渔获物及锚钩等捕鱼工具。
6月23日,北洲子派出所民警在巡逻过程中发现有人在辖区南洞庭水域非法捕捞水产品。民警对涉嫌非法捕捞的李某某和郭某某展开调查,现场查获两人非法捕捞的渔获物及锚钩等捕鱼工具。锚钩是一种杀伤力极大的渔具,通过密集的钩子钩挂鱼类,不仅会导致大量鱼类受伤死亡,还会破坏水域生态链。经称重,两人合伙捕捞的渔获物重达60余斤。目前,李某某和郭某某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来源:时刻新闻
作者:肖济舟
编辑:岳敬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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