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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化一小区业主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拒不改正被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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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散楼梯间内违规停放电动车照。

近日,安化县一小区业主因在高层民用建筑疏散楼梯间违规停放电动车,拒不改正,被安化县消防救援大队依法立案处罚。

此前,安化县消防救援大队消防监督执法人员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某小区的一楼疏散楼梯间违规停放电动车,依法下发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改正。安化县消防救援大队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发现该小区业主蒋某在楼梯间违规停放电动车,拒不改正,违反了《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安化县消防救援大队消防监督执法人员现场依法填写了《消防监督检查记录》,并依法对蒋某进行立案查处。经调查取证和处罚告知等程序后,安化县消防救援大队根据《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七项的规定,依法给予蒋某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蒋某已执行行政处罚决定并表示将认真吸取教训,学习和遵守消防法规。

来源:益阳市消防救援支队

作者:益阳市消防救援支队

编辑:岳敬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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